本文分四分部介绍了早期澳门治理与社会秩序。第一,允准葡人居澳的政策权衡;第二,明政府对澳门的治理措施;第三,治理澳门的立法与司法;第四,澳葡政制的形成与拓展。
澳门法,澳门治理,澳门社会秩序
何志辉: 澳门理工学院“一国两制”研究中心副教授,澳门科技大学法学博士、日本关西大学文化交涉学博士,研究方向为澳门法、法律史与法律文化。出版有《澳门法制史 研究》《明清澳门的司法变迁》《从殖民宪制到 高度自治》《近代澳门司法 :制度与实践》等 专著,主编《澳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文选·历 史卷(含法制史)》,参编其他著述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