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提出创造良好法规政策环境,促进民间投资快速发展。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论述:一是必须确保中央有关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令在所有地方都得到畅通;二是必须完善和坚持地方投资政策不因领导人变更而改变的制度;三是凡政府领导集体或个人承诺的引资优惠条件必须全部兑现;四是必须强化民营企业在相关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地方政府,行政管理,社区管理,地方经济,体制改革
韦绍行: 韦绍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副研究员、广西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