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来颇具戏剧性,无论是在国务院围绕1994年财税体制改革所颁发的各种文件中,还是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做出系统部署的《决定》中,都没有专辟章节专门论及财政支出改革,我们只能从相关问题的阐释中迂回地分析其中所蕴含的财政支出改革内容。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财政支出改革不重要或不如其他方面内容的改革重要,恰恰相反,来自理论和实践层面的分析一再表明,作为政府收支活动规模及其方向的集中反映,在所有构成政府财政活动的线索中,财政支出都是最基本的线索。围绕财政支出线索上的改革,历来是居于重要地位的。只不过,在我国的改革历程中,可以观察到的一个现象是,有关财政支出的改革内容,主要是通过与财政收入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密切联系而得以引申的。比如,1994年的财税体制改革,虽然主要目标之一在于增加收入,但引申一步说,增加收入的目的在于增加支出。故而,也可以说,在1994年那一轮的财税体制改革中,围绕财政支出线索上的改革取向即在于增加支出规模,其目标即在于以此增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同1994年的财政支出改革取向有所不同,在经历了长达20年财政收支规模魔幻般地持续增加之后,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所部署的新一轮财政支出改革,其主要的着眼点,不在于扩大规模,而在于稳定规模和优化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