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9-1 1972~1995年日本遗孤回日定居及携带家属情况表
中国政府对赴日定居的日本遗孤,协助日本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各地有关部门及时为日本遗孤及他们的家属办理各种去日定居手续,帮助他们解决财产处理、行李托运、乘车乘机等实际困难,使日本遗孤和他们的亲属们非常感动。而日方对回日本定居的在华遗留孤儿也十分重视。他们表示,孤儿工作是日本全体国民都十分关心的事情,必须认真做好。1985年以来,随着回日定居的孤儿日益增多,日本政府除将崎玉县所泽市的孤儿定居促进中心扩大规模外,陆续增设了大阪、福冈、爱知、福岛、北海道等5处孤儿定居促进中心,为孤儿提供日语和生活方面的指导。据介绍,日本还有20所职业学校,接受定居的孤儿和他们的子女,对其进行职业培训。经过培训的人,大多数已能基本自立。如果找不到职业,由日本政府发给生活保障金,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并可享受免费医疗,等等。就总体来说,日本遗孤对日本政府给予的照顾是比较满意的。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日本遗孤的二代三代,到日本定居后,很快融入日本社会,并在各自的学习和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的成绩。(参见表9-1):
表9-1 1972~1995年赴日定居遗孤统计表(日本厚生省提供)
图9-2 20世纪80年代身份未判明的日本遗孤回国定居表
');" class="a2">收藏日本遗孤回国定居问题,是当代中日关系上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牵涉两国人民感情的一件大事。众所周知,日本遗孤除少数人在50年代初随日侨归国外,绝大多数在中国生活数十年,且已成家立业,并与中国养父母形成了水乳交融的亲情关系。中日邦交正常化后,一些过去与日本亲人有联系的日本遗孤,开始提出回日定居的要求,中国政府适时做出安排。据统计,自1972~1980年,共有172名日本遗孤回日定居,携带家属690人。1981年,随着中日两国政府组织的日本遗孤寻亲活动大规模展开,要求回日定居的日本遗孤呈直线上升的势头,他们中间既包括已经找到在日亲属(身元判明)者,也包括许多未找到亲属(身元未判明)者,也有一些日本遗孤利用寻亲、探亲机会长期滞日不归,日本遗孤回国定居工作一度出现混乱局面。为规范日本遗孤归国工作,1982年6月28日,中国外交部、公安部在《关于解决日本遗孤问题的几点意见》中指出:①对日本遗孤寻亲事,我们可继续给予协助;②对于前三批已经在日找到亲属的66名和未找到亲属的41名日本遗孤,如他们表示愿意去日定居,经我有关部门审查我应要求日方尽快安排。今后安排一批孤儿去日寻亲,就要解决好这批人的去留及安排问题,然后再进行下一批;③孤儿赴日定居前,必须处理好家庭关系,尤其对配偶、子女及其养父母要妥善安排,绝不允许遗弃,对养父母的赡养问题,应认真解决;④今后对去日定居的日本遗孤,一般不再批准返华定居。上述措施既照顾了日本遗孤回日定居的要求,也考虑到与日本遗孤相关联的中国公民的实际利益。但是,在具体组织实施时,日本政府起初只同意身元已判明的日本遗孤回日定居,而对身元未判明的日本遗孤则持消极态度,过分强调“入籍”、“担保人”等硬性规定,以致发生了轰动日本的“徐明事件”。
中国政府本着对日本遗孤极端负责的精神,为妥善解决他们回国定居问题,与日本政府多次协商,于1984年达成了“关于解决在华日本孤儿协商结论”的协议。协议规定:①凡自愿要求赴日定居的孤儿,不论其在日本有无亲属,日本政府均予接受,并每年提出落实计划,付诸实施。同时双方同意优先安排已赴日寻亲但未找到亲属的孤儿;②孤儿的养父母、配偶和子女及其他受其抚养的人要求随同孤儿赴日定居者,日本政府也接受其要求,并与孤儿一起发给赴日签证;③日本政府在法律上保护随同赴日定居的中国籍家属的正当权益,并为他们提供在日本的生活、就业、学习等方面的便利。这一协议的达成,为日本遗孤大批归国创造了条件。使日本遗孤回国定居人数直线上升,从80年代初的每年几十人,猛增至每年数百人。据日本厚生省统计,1985~1995年间回日定居的日本遗孤达到1468人,携带家属5899人。另据《人民日报》海外版2000年10月13日载:自1981年3月至2000年10月,中日两国政府组织的在华日本遗孤寻亲活动,“给许多因日本侵华战争被遗弃在中国的日本人回国与家人团聚创造了机会。截止到今年8月,已有2787人被确认为‘残留孤儿’,其中1265人判明了身份。已归国永住的有2300人,连带其直系亲属共有8300人回到了日本”。其实回日定居的日本遗孤人数远远超过以上数字。据我们调查总人数接近4000人。因为,对在华日本遗孤的年龄标准界定上,中日双方有所区别。日方将13岁以下者定为“残留孤儿”,以上者定为“残留邦人”或“残留妇女”;中方则以被收养时无独立生活能力的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为准。故在确认日本遗孤总人数上有所差异。
图9-1 1972~1995年日本遗孤回日定居及携带家属情况表
中国政府对赴日定居的日本遗孤,协助日本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各地有关部门及时为日本遗孤及他们的家属办理各种去日定居手续,帮助他们解决财产处理、行李托运、乘车乘机等实际困难,使日本遗孤和他们的亲属们非常感动。而日方对回日本定居的在华遗留孤儿也十分重视。他们表示,孤儿工作是日本全体国民都十分关心的事情,必须认真做好。1985年以来,随着回日定居的孤儿日益增多,日本政府除将崎玉县所泽市的孤儿定居促进中心扩大规模外,陆续增设了大阪、福冈、爱知、福岛、北海道等5处孤儿定居促进中心,为孤儿提供日语和生活方面的指导。据介绍,日本还有20所职业学校,接受定居的孤儿和他们的子女,对其进行职业培训。经过培训的人,大多数已能基本自立。如果找不到职业,由日本政府发给生活保障金,以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并可享受免费医疗,等等。就总体来说,日本遗孤对日本政府给予的照顾是比较满意的。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日本遗孤的二代三代,到日本定居后,很快融入日本社会,并在各自的学习和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的成绩。(参见表9-1):
表9-1 1972~1995年赴日定居遗孤统计表(日本厚生省提供)
图9-2 20世纪80年代身份未判明的日本遗孤回国定居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