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自独立以来,长期接受外国援助。1960~1962年,美国向塞政府提供1700万美元援助。1974~1979年,塞政府接受无偿援助1.179亿塞镑,其中希腊赠款5430万塞镑,主要由美国提供的难民救济款为3320万塞镑,联合国和西方国家提供的财政技术援助为3040万塞镑。1984年财政年度,塞政府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和国际开发协会获4380万美元的援助。
随着塞加入欧盟进程的推进,塞政府与欧盟签订了一系列的财政与技术援助协定。从1997年开始,塞政府与欧盟相继签订了4个财政与技术援助协议,欧盟向塞政府提供总计约2.1亿欧元的援助
欧盟、希腊、美国每年分别向塞政府提供3600万美元、2000万美元、1500万美元的援助。2004年,欧盟通过其2004~2006年《乡村发展计划》,向塞政府提供1.439亿欧元以帮助塞政府发展农业。2007年欧盟批准2007~2013年欧洲渔业基金(EFF)执行准则,向塞政府提供1750万欧元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