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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中政府管理创新的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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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入新千年以后的短短5年中间,我国执政党和政府的管理思路和价值理念已经发生和正在发生着具有界碑意义的转变。面对一系列不断加剧的社会问题、社会矛盾与经济不断迅速发展的巨大成绩的形影相吊,我国管理者顺应时势,与时俱进,开始从管理目标、职能、体制、方式等方面营造“中国新管理”。在这当中,“三个建设”的战略选择成为今后15年当中政府管理创新的根本动力源。先是在十六大中央提出了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目标;接着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又提出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然后是十六届五中全会,中央再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三者虽然表述不同,但实质都是为了促进全社会平衡、平稳、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其中,全面小康社会建设体现了对人民生活富裕程度的追求,侧重的是经济方面;和谐社会建设体现了对社会公正程度的追求,侧重的是政治与行政方面;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则体现了党和政府针对我国发展全局中最薄弱部分的确认,以及由此产生的重点发展策略。总之,我国政府管理在到达2020年时的目标,就是建设一个基本消除了城乡差别的、在全国范围内既有效率又有公平的“富裕的和谐社会”或者“和谐的富裕社会”。

这样一个新的社会发展战略,就决定了政府管理也要在原有管理范式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调整、创新和改革。当然,在开放改革以来的20多年中,党的执政理念和政府的行政管理一直根据形势要求处于不断深入之中。但总的来说,大部分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画圆的范围里面。在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新任务凸显出来以后,在全面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的战略目标提出以后,各级党政领导者和管理者就有必要在对以往经验进行总结和反思的基础上,进行适时对路的一系列调整,确立相应的创新与改革思路。我认为其中应当至少包括观念更新、政府再造、体制改革、职能转变和政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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