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湘阴县实地参观了王家寨文明小区和兴隆村、楠竹村小康示范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具体情况,听了他们的经验介绍,还参观了湘阴县一中的新校区和两个民营企业,又听取了岳阳市委书记易炼红同志关于岳阳市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的介绍、湘阴县委书记毛七星同志关于湘阴县委实施农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制度情况的介绍。湘阴县委领导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主要有以下四点启示:
第一,湘阴的经验说明,只有坚持社会主义道路,才能推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具体来说,一是通往王家寨、兴隆村、楠竹村这些村庄的路面,都是两米多宽的水泥板道路,村村相通,直到各家门口;二是农民各家的住房大多是二、三层的独居楼房,水泥结构,砖瓦屋顶,许多住房外墙还是瓷砖贴面。这对于多雨多水的湖区来说,仅此一点就可以说实现了这里历代农民的期盼和梦想。这些村庄的农户近年来的收入每年都在四五千元以上,许多农户还安装了有线电视和电话,村里建起了敬老院和卫生室,使农民生活在环境优美、民风淳朴、民生殷实的田园风光之中。《诗经》中的“民汔小康”这种我国劳动人民千百年来的愿望,已经成为这里大多数农民生活的现实。
应该说,这些村庄都闯出了自己的发展路子,特别是楠竹村的经验有更典型的意义。楠竹村过去是一个长期贫穷落后的湖边村庄,在现任村党总支书记陈友庚的带领下,经过10多年的努力,现在已经成为一个欣欣向荣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楠竹村的基本经验,就是村党组织把发展大户经济和发展集体经济很好地结合起来,有效地推动了本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这是现时解决我国农村发展问题的一个很有典型意义的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在农村发展大户经济,是党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的体现,也能够对发展农村经济起到一种示范和推动作用。但我们要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把党的工作基点和各项方针政策放在绝大多数农民的身上。我们要积极支持和扶持一些农村大户经济,但必须关注和解决绝大多数农民群众特别是一些弱势和困难农民群体的利益和生计问题,要引导他们走共同富裕的道路。这就要求我们党的农村基层组织要能够像楠竹村那样,在注意扶持和发展大户经济的同时,积极发展一些农村集体经济。唯有适度地发展集体经济,才能够解决农村贫富差别过大,引导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才能够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使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富裕、农村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农村没有必要的集体经济和财产,要办一些农村公共福利事业,如公共设施问题、医疗卫生问题、养老问题、文化教育问题、解决困难群体生计问题,等等,都不可能得到很好的解决。楠竹村的实践经验有力地说明了这个问题。那里生产发展,乡风文明,社会和谐,党在群众中有很高的威信,说明适当引导农村发展集体经济是非常必要的。这个经验有普遍的意义。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楠竹村的经验很好地体现了邓小平的这个思想,因而值得我们重视和推广。
第二,湘阴的经验说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从每个地区每个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区特点的、能够引导农民群众走上治穷致富、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新路子。从实际出发,按照实际情况决定党的方针政策,是我们党一贯的工作方针。在这方面,楠竹村、兴隆村小康村建设的经验,王家寨文明小区建设的经验,都是很好的明证。楠竹村通过发展大户经济,开发橘园和水面养殖,投资村办企业,发展集体经济,使全村人均年收入6000元以上。兴隆村通过实施“绿色经济和洁净生态能源工程”,开发生态优资水稻,发展稻田围栏养鸭,发展良种养猪和沼气生产等,使全村人均年收入5000元以上。王家寨小区通过农民自筹、乡友捐资和引资等,发展农村公益事业,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强农村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正是由于这些村里的党组织从本地的实际出发,带领村民找到了治穷致富的路子,使这些村庄的农民过上了安定富裕的生活,因而这里的基层党组织在群众中也有很大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在引导村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践中,有力地发挥了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第三,湘阴的经验说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切实转变基层干部作风,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民主管理,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的农村人民内部矛盾,特别是干群关系问题,构建农村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体制,发展市场经济和发展农村基层民主政治,使新时期党的农村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由于经济利益的多元化和农民生产经营活动方式的多样化,各种利益群体之间很容易产生各种矛盾和纠纷。如何及时正确地解决好这些矛盾和纠纷,特别是一些群体性事件,确保一方稳定,是当前农村党的基层工作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在这方面,湘阴的经验也值得我们重视。楠竹村、兴隆村和王家寨前些年也存在这些问题,但他们都比较好地处理了这些问题,特别是一些群体性的上访事件。他们的经验主要是两条,一是要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把县乡干部派到基层农村去,帮助、指导农村基层干部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问题和困难,让广大农民真正受益;二是要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真正贯彻落实农村民主管理的方针。农村基层党内的事务,要依靠广大党员来管理,基层村民的事务,要依靠广大村民来管理,要按照大多数人的意见办事,这样许多问题就比较容易就地解决。对于一些群体性的意见和上访“告状”,要多做疏通引导工作,对于群众的合理意见和要求,要采取实际措施去解决;对于一些不合理的意见和要求,也要耐心进行说服和教育,不要使矛盾激化。即使少数人的“闹事”行为,多数人的问题解决了,少数人的问题也比较容易解决。湘阴县委从自己的工作实践中深切地体会到:“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关键是要坚持不懈地抓转变干部作风,促进农村和谐社会的发展。”他们还体会到,“只要我们党员干部真正为农民谋利益,用实际行动去帮助农民,用真情实意去感动农民,农村中存在的许多矛盾大多都能够迎刃而解。”湘阴的这种经验说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是要转变干部作风,只有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才能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注入强大的活力。
第四,湘阴的经验还说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要领导农民走上治穷致富的路子,必须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生产力的要求,积极探索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路子,把加强和改善党在农村的领导工作切实落到实处。在这方面,湘阴县委的思想是解放的,他们探索和实施的农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制度,是在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工作的一种有效的组织形式。按照党章规定,我们党的基本组织形式主要有两种,一是从中央到基层的组织系统,二是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派出组织,如各级党组(党委)、工委等。这两种组织形式都是合乎党章规定的。湘阴县委实施的农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制度,即由县乡(镇)党委选派得力干部到农村党支部担任第一支书,加强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工作。这种组织形式兼顾了上述两种组织形式的优势,在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普遍软弱的形势下采取这种形式,能够比较有效地把加强上级党组织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工作,真正在组织上落到实处。这是一种组织形式上的创新,是当前加强和改进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的一种新形式、新路子。
这种新路子新在什么地方呢?我们农村基层组织的干部,包括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长)等,除了参军回乡工作或近些年来外出务工回乡的少数人员外,大多数都是本村生长起来的。他们的优势是熟悉本村的情况,但他们的工作经历和能力,他们的文化知识和视野,都很有局限性,都不大能适应发展市场经济形势的要求。再者,由于他们是本村成长起来的,同本地群众之间往往有着这样或那样复杂的难以摆脱的社会(包括亲属)关系,如果是长期在当地担任基层干部特别是基层领导干部,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往往同群众之间存在着一些这样或那样的矛盾和利害关系,这也是现在许多农村基层干群关系紧张的一个重要原因。而在这些干群关系紧张的地方,要想把当地农村工作搞好是不可能的。湘阴县委实行的农村第一支书制度,为解决这方面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路。派到农村担任“一支书”的人员,都是从县乡(镇)机关各部门选调来的,思想政治素质比较好,有着上层工作经验,视野比较开阔,比较熟悉党的方针政策,同当地干部和群众之间没有直接的矛盾和利害关系,而且经过几年轮换一次,比较超脱,看问题比较公正,因而能够比较好地处理同当地干部和群众的关系,能够更好地团结和带领干部群众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形成合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共同奋斗。湘阴县委实施农村第一支书制度最基本的经验就在这里,优势就在这里。当然,这种制度还要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使之更加完善,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伟大事业中更好地发挥它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