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项民族政策,西藏内地办学古已有之。早在唐代,当时长安的国子监就为少数民族首领子弟开放。在松赞干布时期,随着唐蕃和亲,这种文化教育交流不断加深、大批吐蕃贵族子弟被派到长安国子监学习。在元代,中央官学包括国子学、回国子学和蒙古国子学。元朝藏族的政教高层人物及其子女,入大都中央官学学习,达到一定数量。在明朝,据《明实录》记载“四川天全六番招讨使高敬来朝……且遣其子虎入国子学”,明朝为加强藏区的管理,急需培养一批青少年为喇嘛,并给其以重要政务。此外,清朝以及民国时期还在内地举办过蒙藏学校,专门为蒙古族和藏族等少数民族培养人才。西藏和平解放前,1950年冬,毛主席命令进藏的人民解放军帮助西藏人民发展文化教育事业。1957年6月,在周恩来、邓小平等中央领导的亲切关怀下,决定在内地筹建西藏干部学校。经过一年多的筹备,经中央批准,改建为西藏公学,于1958年9月15日在陕西省咸阳市正式开学。1964年7月,经中央批准,将西藏公学改为西藏民族学院。多数毕业生后来成为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骨干。这些都为新时期内地西藏班的创建积累了丰富而宝贵的教育教学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