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以事物关系为标准来探讨人情的构成。首先,本文把仪式性人情分为仪式、酒席、礼物交换等不同的事件,并指出不同类型的村庄对其有不同的表现。其次,本文阐释了仪式不同层次的意涵,即功能性、社会性和价值性,这三个层面在农民生活中共同发挥作用。
宋丽娜: 宋丽娜(女) 1983年生,社会学博士,现为河南农业大学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农村社会学。已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项,出版专著《熟人社会是如何可能的——乡土社会的人情与人情秩序》。荣获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者和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