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技术是立法活动中所遵循的用以促使立法臻于科学化的方法和操作技巧的总称。”10996879遍阅我国《民事诉讼法》,“裁定”作为出现频率和次数最高的专业术语之一,在诉讼过程中的功能发挥和价值体现将深受立法体例的影响。建立健全民事裁定立法体例是完善《民事诉讼法》所应加以注意和考虑的重要方面,以清晰、简约为外部特征的优化立法体例所欲追求的价值能最大限度实现立法者对该制度的设计初衷。
胡思博: 男,四川资阳人。自2002年研习法律以来,有幸受教于我国诉讼法学界和检察实务界的诸位恩师,相继获得西北政法学院法学学士、西北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硕士、中国政法大学民事诉讼法学博士,现为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国家检察官学院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联合培养博士后,系我国检察系统培养的专攻民行检察制度的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