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基于田野经验和文献调查,对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中国流动人口,在党与国家的主导推动下,开始通过组织、工作、活动、返乡等方式参与所在社区的治理建设进行了研究。流动人口的社区参与影响了中国基层自治制度,使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在新增的第十三条第三款中对流动人口的相关权利给予了法律承认。
流动人口,公共管理,公共参与,传统文化,现代社会变迁
王辉: 安徽省安庆市枞阳县人,生于1978年,1994年中学毕业后外出打工,其间通过自学获得大学文凭(汉语言文学专业,浙江大学主考)。 2002年8月,进入浙江余姚市某“超级村庄”工作。其间,跟随北京大学同仁学习政治科学,并致力于中国流动人口问题研究。曾获得“第五届余姚市十大优秀青年”“首批余姚市优秀中青年人才”等荣誉。 自2014年起,开始投身于企业,从事行政管理工作。 2014年7月,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迁移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