择偶,即选择配偶,指男女双方通过自身资源与对方的资源进行交换,以期得到最大的收益。它是婚姻成立的必要条件,也是未来家庭成立的基础。择偶模式指的是,流行于一定社会条件下的人们的择偶价值观、道德观、行为方式、心理趋向的标准和样式。不同时期、不同社会条件下,人们的择偶模式是不同的。因为择偶不只是两性间的私事,还包含了经济、制度、习俗、文化、宗教、道德、伦理及法律等多种因素,一定程度上被社会化了。这些因素在婚姻关系缔结时都成为一种有形或无形的制约力量。所以有人指出:“人类社会在其不同形态的演进中,逐渐形成了各具时代特色的婚姻规范、模式和道德伦理,由此也界定了社会成员特定的婚姻关系范畴,超越了规范、模式和道德伦理的制约,就会引起矛盾和冲突。”11007643不同年代,人们的婚姻价值取向不同,择偶标准也不同,或者说,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影响择偶的因素会发生变化。择偶模式直接或间接地反映当时社会婚姻的本质与特征,而且也往往成为一个时代的缩影。本文主要通过对已婚男女的职业层次差距、文化程度差距以及年龄差距来阐明当时社会的择偶模式及当时人的择偶标准。
李慧波: 博士,山西左权人,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师从梁景和教授研究中国近现代社会文化史,现工作于中华女子学院图书馆。学术成果主要有《中国现当代社会文化访谈录》(第3辑)、《是谁动了我们的婚姻——反观20世纪50年代的婚姻和家庭》、《关于社会生活与社会文化概念问题的思考》、《社会、文化与生活的探析》、《“历史都是文本”之我见》、《汉唐间净土信仰研究》、《略论中晚唐时期的弥陀净土信仰》、《魏晋南北朝之集书省述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