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革命早在晚清时期已有人提出,但真正实现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后。因为《婚姻法》的公布和施行是在中国共产党夺取全国政权之后,是在封建政治统治及其经济基础被摧毁的前提下进行的。同时,国家对私人生活管理上有关规定,从而使得人们的生活模式和道德伦理发生了质的改变。通过梳理新中国成立后十七年间北京婚姻文化发展变化的“小历史”,可以透视出中国社会“大历史”的变迁。
李慧波: 博士,山西左权人,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师从梁景和教授研究中国近现代社会文化史,现工作于中华女子学院图书馆。学术成果主要有《中国现当代社会文化访谈录》(第3辑)、《是谁动了我们的婚姻——反观20世纪50年代的婚姻和家庭》、《关于社会生活与社会文化概念问题的思考》、《社会、文化与生活的探析》、《“历史都是文本”之我见》、《汉唐间净土信仰研究》、《略论中晚唐时期的弥陀净土信仰》、《魏晋南北朝之集书省述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