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2005年,福建省委进行了三次调整外事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2002年5月,省委、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外事管理工作的意见》,就全省外事工作的重大事项做出明确规定。2000年后,在全省机构改革中,福建省政府确定了省外事办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各设区市、县政府也相应出台了改革方案,健全了省、市、县三级外事部门和省直机关外事机构的设置,建立健全外事工作协调机制,构建了全省“大外事”的工作格局。
对外交往持续发展,合作领域不断扩大。1999—2005年,到福建参观、访问、旅游、考察,以及从事经贸活动的海外客人不断增多。仅福建省各级外事部门邀请、接待来访的外宾就达1万多人次,其中副总理级及以上外宾代表团46个,省部级代表团近200个,外国驻华使领馆代表团400多个,外国友好城市代表团数百个、外国记者200多批,来访的国家多,人员层次高。省内各级各部门也派出21万多人次到境外进行招商引资、商务洽谈、承包工程、考察访问和文化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随着对外开放不断扩大,省内各职能部门的外事机构在经贸、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环保、农业、林业、渔业,以及外宣、工会、青年、妇女等各个领域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呈现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对外交往新局面。
充分利用对外资源,为各项建设事业服务。1999—2005年,福建省各级外事部门整合、利用各种外事资源,探索外事工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切入点、结合点和着力点,拓展工作空间,提升服务水平。每年的“9·8”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6·18”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5·18”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中国福建商品交易会,各级外事部门都会以各种渠道邀请外商、国际友城领导人、外国驻华使领馆官员和外国记者参会、参展,促进福建对外经贸的发展。各设区的市及县级外事机构参与了当地举办的“海峡两岸花卉博览会”“海峡两岸(福建三明)林业博览会”“中国·闽东招商节”“投资龙岩项目洽谈会”“中国·湄洲妈祖文化旅游节”“中国泉州海上丝绸之路文化节”“武夷山茶文化旅游节”等大型活动。
七年间,福建省新建友好省州5对、友好城市12对。截至2005年底,省、市(县)已同21个国家的省、市建立44对友好城市关系。全省各级外事部门利用友城渠道,加强双方全方位的交流与合作。
各级外事部门还利用对外交往的优势,拓宽渠道,引进国外专家、引进人才,直接为福建社会和经济建设服务,同时选派各类专业人员到国外留学、进修、培训,培养省内急需人才。此外,发挥福建优势,接受海外留学生,为发展中国家培训农业实用技术人才。
健全涉外管理机制,提高涉外工作管理水平。福建省外事部门在完善出入境、领事认证、外籍人员管理的同时,树立“外事为民”宗旨,维护在海外的福建省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1999—2005年,省外事部门配合外交部等相关部门处置了“多佛惨案”“莫克姆湾惨案”“福远渔225号渔船在斯里兰卡遭不明武装袭击案”“7名平潭居民在伊拉克被绑架案”等重大涉外突发事件和其他海外领事保护事件数百起,处理或协助处理各类发生在福建省内涉外案(事)件上百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