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领导的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与探索,同今天党领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是同一件大事的两个不同的发展时期,既相互联系又有所区别,同属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复兴伟大中国梦的总体历史进程,前者是后者的探索和准备,后者是前者的继承和发展。不论是从历史实践上还是从理论逻辑上说,毛泽东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奠基者、探索者和先行者。作为社会主义新中国的缔造者,在领导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创建新中国、恢复国民经济的历史任务后,毛泽东及时地领导了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三大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他率先提出要走自己的路,实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的第二次结合,探索适合中国具体情况、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虽然毛泽东在探索实践中出现严重错误和挫折,但成就巨大而卓越:创建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领导了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积累了社会主义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形成了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独创性理论成果,积累了社会主义建设宝贵的经验教训,为开创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提供了制度条件、物质基础、理论准备和宝贵经验。
王伟光: 21世纪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原党组书记、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南开大学终身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中共中央党校教授,哲学博士,博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和中华思想通史等。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十七次、十八次、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律委员会委员。第六届全国青联常委。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民族和宗教委员会主任。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中国辩证唯物主义研究会会长,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首席专家,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哲学一级学科学术带头人。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组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主席团主席,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校长,马克思主义研究基金会理事长,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副组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991年荣获国务院颁发的“做出突出贡献的中国博士学位获得者”荣誉称号。 专著有《社会矛盾论》《利益论》《王伟光自选集》《王伟光讲习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国际金融垄断资本主义论》,主编有《社会主义通史》《新大众哲学》《中华思想通史绪论》《中国社会形态史纲》等60部。在国家级报纸、期刊上发表论文650余篇。主持多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