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农从事的是一个“睇天食饭”的行业,其生产活动离不开他们常挂在嘴边的“望天打卦”。水灾、旱灾、风灾(台风)等自然灾害的经常发生,严重威胁着他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灾害经济学的方法论表明,“任何种类的灾害在本质上都脱离不了自然特征”,“所谓的人为的灾害也不是完全脱离自然物质变化的过程”1010254。自然灾害的频发,不仅具有强烈的破坏性,而且往往伴随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作为自然灾害救助责无旁贷的主体,澳葡政府在灾害来临时,应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使灾民早日脱离困境。但颇为耐人寻味的是,在特定的历史时空背景下,澳门社团却代替政府,承担了灾害救助主体的职能。那么,频繁灾害形成的“自然门槛”,如何威胁菜农的生存?需要怎样的一些动因叠加,才能形成交替发生的自然灾害?在澳葡政府对华人社群灾害救助及公共危机管理(public crisis management)未能尽责的情况下,澳门社会特别是民间组织怎样分担这些职能?对于构建相对完善的澳门公共危机应对机制而言,社团主导下的灾害救助有哪些特点和启示?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探究。本章拟在现有研究的基础1010255上,运用灾害经济学、公共危机管理学等理论为分析工具,以自然灾害的发生及后果为切入点,全方位剖析灾害的成因,探讨社团在公共危机管理中所扮演的角色。希冀通过这种探讨,能够挖掘出那些超越时空界限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