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城市化对城市带来的巨大影响而言,樊纲做过深刻的分析,他认为:城市化意味着农民进城,意味着人口集聚,意味着人与自然关系的重大改变。这种改变包括“人们在比较狭小的土地和空间当中大规模聚集所产生的各种环境问题和各种生态问题”。其中包括由一家一户各自解决许多生活必需品的方式,向公用品、公用事业供给的方式转变,如环境问题、垃圾和废弃物品的处理和利用等问题1010590。受城市化潮流的冲击,边缘区也成为各种问题和矛盾汇聚的地方,诚如顾朝林指出的,缺乏基础设施、缺乏规划、环境恶化和大量的社会问题等1010591。在新问题和新矛盾层出不穷的背景下,治理理论的权威学者格里·斯托克(Gerry Stoker)在其论文中提道:“统治的含义有了变化,意味着一种新的统治过程,意味着统治的条件已经不同于前,或是以新的方法来统治社会。”1010592这种变化或方法就是城市治理(urban governance)。20世纪末,治理概念在西方学术界的兴起,为城市政治学者提供了相应的分析框架,使其视野不再局限于政府机构本身,而且更关注政府与其他相关主体的互动。因此,“治理”作为理论,为具有价值的研究目标提供了分析框架或至少一套界定准则。从治理的视角研究城市政治,研究者的视野不再局限于地方政府机构本身,而扩展至资源拥有主体为实现既定的共同目标所采取的策略或资源调整的程序与机制1010593。用上述背景和理论审视本书涉及的澳门城市治理领域,澳葡政府面临城市化带来的新矛盾和新问题,采取了怎样的城市治理措施呢?各相关利益主体在这一过程中是如何互动的?造成什么样的后果?这些问题都未受到学术界的关注。有鉴于此,本章拟以城市治理的理论为分析工具,以澳葡政府对边缘区的卫生、居住环境的治理,以及农产品安全应急治理中的政府监管为例,分析相关处理方法及其影响,探讨其城市治理模式和特点,从中吸取可供参考借鉴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