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宏观视角审视珠三角非公企业劳资矛盾调处,指出政府应由“主体”向“主导”转变,工会应突出“维护”职能等内容,雇主组织应在“三方机制”中更有作为,而在社会参与层面上,社会工作应介入劳资矛盾调处与预防。
曾秀兰: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获广东省“南粤优秀教师”以及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学名师”、“优秀共产党员”、“科技工作先进个人”、“教学质量优秀奖”一等奖、“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等称号和奖励,是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课程负责人。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课题等课题十多项,在《学术研究》《广东社会科学》《中国青年研究》等刊物上发表论文三十多篇,主编教材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