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回归后,我国对澳门实行“一国两制”,这个方针既顾及了国家利益,亦照顾了澳门的资本主义制度。基于澳门回归我国的政治现实、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及中央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关系等因素,澳门《基本法》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体制作出明确的规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明确了法院和检察院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11015570。
邱庭彪: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刑事诉讼法学专业),2004年取得律师资格。现职澳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中文法学学士课程主任、法学学士课程(中葡双语授课)主任、社会科学硕士课程(澳门研究)主任,兼任澳门保安部队高等学校警官、消防官培训课程导师,澳门法律及司法培训中心培训课程导师。近年撰写的主要论文有《简介澳门刑事上诉及辅助人制度》《澳门采用电话监听之研讨、跨境侦查犯罪的问题》《论跨境侦查犯罪的搜索/搜索问题》《获得证据的方法──卧底、放蛇及监视》《消费借贷与博彩业相关之犯罪》《浅谈澳门博彩法律制度》《发展休闲博彩的思考》《论佣金在博彩中介人之合作人作出消费借贷行为时的法律性质》等,以及个人专著《澳门刑事诉讼法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