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合作医疗是2003年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为解决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减轻其因患重大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推行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其本质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从发生学的观点看,它渊源于中国20世纪50~70年代发展起来的“合作医疗”制度,是中国人创造的“有中国特色”的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各种宣传材料和媒体报道中,新农合被广泛称为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城乡社会协调发展的惠农“大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助推器”和农民致富奔小康的“加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