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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充权的本土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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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无疑是当前我国政治、学术和日常生活场域中炙手可热的话题。从2006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到2008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全面推行,再到2010年《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社工被列为未来急需的六大人才之一。这无不表明我国的社会工作经历了一种“从无到有,从模糊到清晰,从隐性到显在,从边缘到中心”的渐进发展历程。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社会工作开始进入一个全面发展的时期,或者更大胆地推断——我国必将迈入一个崭新的“社会工作时代”。

然而,我们在看到社会工作发展机遇的同时更应该看到它面临的本土化挑战。毕竟社会工作是西方发达国家的舶来品,它的概念和理论并非普适性的,它的许多实践原理并不适用于发展中国家。发展型社会政策的代表人詹姆斯·梅志里就曾说发展中国家的社会工作是“专业帝国主义”的产物,众多发展中国家对西方社会工作理论与实践模式的生搬硬套,限制了其专业的相干性及效用1016252。梅志里所说的情形在我国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社会工作“充权”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充权是西方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界的时髦术语,为越来越多的社工接纳并推崇,现已演变成为一种全新的工作理念和模式。然而,其在传入我国之后,开始呈现一种“不亲和现象”:一方面,充权是社会工作理论界的“常客”,我们的社工经常在表达性话语中宣称,为受排斥的农民工、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下岗工人和失地农民等弱势群体充权;但另一方面,充权却又成为实务界的“稀客”,社工在实务领域不知道如何采取行动。究其缘由,或许是我们误读了充权一词的内涵,我们更多地将充权中的“权”解读为权力,权力的隐喻又与政治和社会秩序等素有瓜葛,而我国当前又处于社会加速转型时期,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成为时代诉求和主流话语。因此,许多社工在运用充权模式时,始终保持一种警觉和敏感,甚至敬而远之。其实西方社会工作所倡导的充权实质上是一种社会动力和社会权利的获得。由此观之,因误读充权而导致的权力的敏感性和政治性正消解充权的本真含义。这种理论与实务的断裂、“常客”与“稀客”的矛盾、表达性与现实性的失谐促使我们有必要将充权放置于本土境遇中考量——究竟何为充权?由谁来充权?给谁充权?如何充权?本文将尝试在本土社会工作视域中,对这些问题进行扼要的阐述和探讨,希望对广大理论和实务工作者有所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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