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东L村是一个介于城乡之间的城郊村,在征地拆迁和城市化过程中,村社治理呈现明显的私人化特征,主要表现为:征地拆迁中的“私人治理”、纠纷解决中的“私人治理”、资源下乡中的“私人治理”。“私人治理”是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主要原因有三个:一是税费改革及乡村体制改革使乡村组织的制度性权力大大弱化,供给公共品和维护基层秩序的能力不足;二是农民职业构成分殊、农村经济分化加剧,村庄内生规范的约束力下降,边缘势力迅速崛起;三是在城市化过程中,为完成征地工作,摆平钉子户和混混,维持基层的“善治”局面,要求治理主体创新管理机制。私人治理在维持乡村表面和谐的同时会带来治理合法性危机,要想保证农村社会的稳定有序,必须建立一个强大的基层组织,让乡村政治重新活跃于基层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