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我国社会组织体制全面改革。在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快社会体制改革”及建构“统一直接登记体制”的基础上,3月全国人大通过的一项重要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和尽快形成“现代社会组织体制”的改革目标,11月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的各项战略部署。我们要改革的社会组织体制是如何形成的?经过了怎样的历史演进?我国社会组织发展及其管理体制有哪些特征?特别是存在哪些致命的问题以致非改革不可?这些问题,是理解我们当下全面深化社会体制改革的重要背景,也是把握社会改革的任务、重点、方向和目标所不可或缺的历史基础。本文针对这些问题进行简要的历史梳理,以为后续各章的讨论提供背景。
社会组织,社会治理,社会团体,社会企业,社会体制改革
王名: 博士,毕业于日本名古屋大学。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研究所所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明德公益研究中心理事长,《中国非营利评论》(中英文版)主编。曾任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著有《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2001)、《中国民间组织30年——走向公民社会》(2008)、《社会组织论纲》(2013)、《建言者说》(2013)、《非营利组织管理》(2015)《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中国社会组织1978~2018》等专著。获得的主要奖项:2013年度责任中国“公益思想奖”;2013年度“慈善事业推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