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是当前我国社会建设总体布局中重要的基础建设之一。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要更加注重社会建设,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进一步强调要改革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而社区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是现代社会组织体制中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尽管我国社区社会组织在资源配置、动力系统、能力建设等各方面存在不足,但作为基层社会重要的组织细胞,社区社会组织构成社区治理与社区服务的重要支撑体系。随着社区建设的深入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与社会生活中正在发挥积极作用。
社会组织,社会治理,社会团体,社会企业,社会体制改革
王名: 博士,毕业于日本名古屋大学。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研究所所长。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明德公益研究中心理事长,《中国非营利评论》(中英文版)主编。曾任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著有《中国社团改革——从政府选择到社会选择》(2001)、《中国民间组织30年——走向公民社会》(2008)、《社会组织论纲》(2013)、《建言者说》(2013)、《非营利组织管理》(2015)《社会组织与社会治理》、《中国社会组织1978~2018》等专著。获得的主要奖项:2013年度责任中国“公益思想奖”;2013年度“慈善事业推动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