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陕西省工商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职责,积极鼓励引导商会组织发展,指导和推动商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内部管理、依照法律和章程开展活动。广大基层商会组织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依据,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会员主体,坚持自愿组建、自筹经费、自主管理,呈现组织数量不断增长、会员覆盖面不断扩大、组织形态不断创新、民主办会不断规范、服务领域不断拓展的特点,在发展和管理会员、联系和服务会员、引导和团结会员、沟通和服务政府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组织作用,坚持了工商联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有机统一的基本特征,逐步拓展了工商联坚持“八字方针”、发挥“五项职能作用”、促进“两个健康”的工作领域,成为省工商联工作的组织基础和重要依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