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批评”这个概念虽然非常流行,其内涵却并不那么清晰。有些人说的“文化批评”含义很宽泛,各种对于当代文化现象(当然主要是大众文化与日常生活文化,但不限于文学艺术)的批评,不管以什么形式写出来,也不管发表在什么媒体,几乎都可以被冠以“文化批评”的名头:从发表在专业学术刊物上的长篇论文,到《南方周末》《新京报》等报纸上的思想文化随笔,再到韩寒博客中的时政评论,都是这个意义上的文化批评。另一些人说的“文化批评”则含义较窄,主要是指文学批评领域的一种特定模式,其主要特点是将发端于20世纪60年代英国的文化研究,包括其政治学旨趣、跨学科方法、实践性品格以及批判性精神,应用到文学批评领域。文学批评中的女性主义批评、后殖民主义批评、新历史主义批评、生态批评等,都可以归入这个意义上的文化批评(陶东风:《试论文化批评与文学批评的关系》)。
但无论怎么界定,也无论范围多么变化不定,被称之为“文化批评”的书写,还是有自己的“家族相似性”。我以为这个“家族相似性”就是公共性。公共性是文化批评之所以不同于其他学术话语与书写形式的基本规定性。因为公共性,所以文化批评的议题必须超越狭小的专业圈子;因为公共性,文化批评的文字表达必须避免过分学院化,必须尽量使用公众能够理解的话语方式;因为公共性,文化批评家必须不只是专家,而且是关注公共事务的公共知识分子,如此等等。本文即对文化批评之公共性特征的一个粗浅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