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地处长江上游,是中国的战略后方,人口众多,资源丰富,素有“天府之国”之称。新中国成立三十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勤劳的四川人民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可贵的贡献。然而,农业是一个由生态系统、环境系统和热工调剂系统所组成的农业生态系统。发展农业必须有农业生态观点,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这个重要观点,长期以来却不为人们所认识。在“以粮为纲”的片面观点影响下,不仅农、林、牧、副、渔各业未能得到全面的发展,就是种植业生产内部的发展也不协调,农业生产结构极不合理,致使生态平衡严重失调。加之森林采伐过度,毁林开荒,大大降低了森林覆盖率。植被被严重破坏,造成水土大量流失,陆地土层变薄,红河含沙量增大,河塘淤塞,航道缩短,以至气候异常,灾害频繁。而且灾害的周期不断缩短,危害程度越来越大,屡使国家财产遭受威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也严重受损。这种生态环境恶化的状况,如再不引起足够重视,不仅农业生产不能稳产、高产,而且生态失调还会继续恶化下去,使整个农业生态系统遭受更加严重的破坏。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加速实现中共十二大规定的总任务和战略目标,尽快实现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提出的“富民”“升位”的战略决策,就要以农业生态系统工程的观点指导农业生产,面对把四川建设成为一个生态农业省的重要课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大力加强生态农业的科学研究,广泛宣传生态农业的观点,搞好生态农业建设和示范。
发展生态农业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以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需要,应尽快创造条件建立生态农业研究学会,开展生态农业理论的科学研究工作和学术交流活动,普及生态农业科学知识;出版社应出版发行关于研究生态农业的书籍;电影制片厂、电视台应拍摄、制作和放映宣传生态农业的科技片;广播电台、电视台应播放宣传生态农业的专题节目;报刊应开辟宣传生态农业的专栏;有关部门应组织和发动有关专家著书、撰文并举办讲座、报告会,宣传生态农业的观点,传播发展生态农业科学知识。当前,文明村的建设,也应当是生态农业村的建设,要表彰发展生态农业搞得好的典型。通过宣传,使人们了解自然灾害的频繁发生,其重要根源之一就在于生态平衡的严重破坏,加深对解决生态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从而迅速扭转生态环境继续恶化的局面,为农业生产创造稳定的生态环境。
二是要以生态农业的观点为指导思想,进一步补充农业规划,使其更加完善,从而在此基础上制定各县农业发展的总体规划。
各县要有生态农业的全局观点,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该地的农业发展规划,并把它作为发展该地区农业的科学依据,做到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宜茶则茶、宜桑则桑、宜药则药等,充分发挥自然条件的优势。
三是要根据各地不同生态环境的优势,大力发展商品性生产。
在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地分别建立起商品粮基地以及桑蚕、果品、烟、茶、糖、油、名贵中药材等的商品性生产基地。各县要考虑自己的发展方向,安排好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生产,创造自己的拳头产业,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乡镇企业的发展要与该地农业生产的发展紧密结合,大力兴办与当地农村产品密切相关的加工工业。这不仅是发展生态农业的需要,也是尽快实现“富民”“升位”的重要措施。
四是要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照顾各商品生产基地农民的经济利益,调整价格政策,实行优质优价,改变价格不合理的状况,以指导和促进农业生产。
同时,运用投资、贷款、税收等经济手段,以便于发挥优越的自然条件建立商品性生产基地,使农村尽快从自给半自给的自然经济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经济转化。
五是森林是生态平衡的核心,为阻止农业生态的恶化,必须认真保护森林资源。
对原始林区要严禁乱砍滥伐。大片林区采伐时要贯彻采伐技术规程,实行合理采伐,把采伐与营林密切结合起来,做到“采一片,造一片,谁采谁造”。林业部门(森工局)要有生态农业的观点,充分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和林区人民的利益,不能只顾采伐,不管营林。
为了搞好林区建设,要对林区实行技术改造,用先进技术装备改造旧设备,以改进生产条件。为此,应增加林业投资,引进先进技术,必要时引进外资。同时,对有关林区的体制改革,也应进行探索,以加速林区的建设。对在林区工作的林业工作人员,要给予比较优厚的待遇,对他们家庭和子女的各类问题,要创造条件妥善地加以解决,使他们安心林区工作。
农村“四旁”的绿化造林,要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从各方面支持林业专业户,实行权、责、利相结合,做到“谁造,谁管,谁有”,以保护专业户的利益。要着重强调有计划地建设农村“院坝林业系统”“林区生态系统”“路旁、水旁生态系统”,以逐步合理地解决农民生活和生产上“四料”缺乏的问题,并最终为广大农村居民创造更理想的农业生态环境。
林区对木材的使用要实行综合利用,就地加工,杜绝浪费,提高木材的利用率。要提倡以钢代木、以塑代木。为了既满足国家建设需要,应保护森林资源,使现存有限的森林资源有一个加速更新和生长的喘息时期,建议采取紧急保护性措施,在5~10年内适当减少采伐量的同时,增加木材进口量。
要把绿化造林纳入市政建设规划,与其他市政建设放在同等甚至更加重要的地位上,同步进行。城市、机关、厂矿、学校要规定一定的绿化地带,建立责任制,大力栽花、植树、种草,绿化、美化、净化环境。机关、团体、学校、场所等的院坝应改水泥地为草坪,以保护和改善城市人民的生态环境。
要认真总结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的经验,使之法律化、制度化,以便进一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造林活动,促使义务植树造林活动取得更大的成效。
六是要严格执行森林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水土保持法,以及四川省绿化条例及其他有关的法规。
对违犯和破坏上述法规的行为,要依法惩处。在封山育林地区和重要林带,还应制定具体的管理条例,加强森林的保护和管理。
建议在适当时期组织省人民代表、省政协委员和有关专家深入林区、水土流失区进行视察。省纪委和政法部门应配合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视察,开展对各项法规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切实加强有关法规的贯彻执行。
七是搞好林业建设,对维护生态平衡、发展生态农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发展林业、建设生态农业需要大量林业科技人才。为满足发展林业、发展生态农业的需要,建议恢复四川林学院,同时增建若干中等林业学校,以培养出更多的林业建设和发展生态农业所需要的人才。
(与杜洪作、蔡霖生、颜绍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