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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公有产权与私有产权(1996~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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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人对物的占有关系的形式规定看,公有与私有的基本区别是占有主体人数上“一”与“多”的区别:一人为私,多人为公。 但多字是一个模糊概念,两个人三个人算不算多,究竟多少人算是公产主体的最低标准?事实上现代社会的家庭人数大多在三至五人,法律承认家庭成员对财产的共同共有。但没有一个经济学家会把使用家庭“共有财产”的家庭经营解释成为生产资料公有制。看来问题并不仅仅在于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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