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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中产权界定的若干问题(1995~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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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资人与公司法人的产权界定,一般地说具有以下特点。 第一,出资人投入公司的股本与其他财产的界限,是对出资人全部财产的产权分割与界定。 第二, 出资人与公司法人的产权界定, 其原意是指股东拥有的公司股权与公司法人拥有的法人财产权的划分与确定。 第三, 出资人与公司法人的产权界定过程同时也是公司法人独立人格的确立过程,它在企业出资人与企业其他有交易关系的经济主体之间嵌入新的产权主体, 从而使他们相互间的经济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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