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近年来一直主张推进央企整体上市,随着股市全流通改革的深入和央企主副业分离改革的推进,整体上市的步伐将会加快。于是,央企整体上市后国有股由谁持有的问题便提上日程。据称,国资委曾派出得力人手,对“整体上市后国资委的持股问题”进行了论证。综合各国的经验,研究得出了三个选择。第一是国资委直接持股;第二是国资委通过集团公司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如现在的宝钢模式;第三是国资委通过资产管理公司,持有各家央企上市公司股票。国资委李荣融主任在一次会议上对此做出两点评论:第一,“虽然国资委直接持股不存在法律障碍,但是我们认为,这个方式依然存在一定风险”。第二,“在国资委和上市公司之间,生硬地夹一个集团公司,这也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
荣兆梓: 1949年生,江苏无锡人。中共党员,教授,博导。曾任安徽大学经济学院院长;现任安徽大学经济与社会发展高等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资本论》研究会常务理事,安徽经济学会副会长。在《经济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百余篇,著有《劳动平等论: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等著作多部,获安徽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二次。武汉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全国马经史学会理事、安徽省经济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三农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所有制理论、企业理论。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研究项目10余项,发表论文100余篇。著和编有《公有制实现形式多样化通论》《企业制度:平等与效率》《劳动平等论: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