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在“政社不分”问题上一直未能有效破题,大多数地区村务决策程序替代集体经济组织决策程序,集体经济组织不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进行有效的经营管理。在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没有发生根本性改变的相当长的一个历史阶段,农民的事情只能主要靠农民自己解决,这种“政社不分”的体制具有一定合理性,社区自治组织与社区集体经济组织一本账, 维持了村庄社区的正常运转,起到了“兜锅底”的作用,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农村经济与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但是,集体经济组织“政社不分”的体制也造成了集体资产经营效益低、集体经济管理成本高、集体经济凝聚力弱等问题,从根本上制约了集体经济实力的发展和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