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的结论发现,无论是分区域还是分行业的实证研究都证实了FDI对我国CO2排放的减排效应。FDI的流入能够减缓我国的碳排放,这是因为发达国家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流程要优于国内现有水平,而使用国外技术,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我国的碳排放。相比内资,外资倾向于利用更清洁、更先进的技术。FDI先进的技术对改善能源效率具有正的影响,从而能实现能源节约。因此,中国并没有因为引进外资而成为“污染天堂”,中国也不需要为了减少CO2排放而去限制外资流入。FDI的流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国的环境质量,但这并不意味着FDI的流入对我国没有坏处,应该注意到大量的FDI流入到污染密集型的产业之中,我国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有选择地利用外资。要完善体制政策环境与产业准入政策。进一步调整外商投资领域的产业与地区导向,从环境保护角度制定鼓励、限制、严格限制、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与项目;鼓励外商投资到具有重大影响的、能够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领域,如清洁能源、清洁生产技术、环保产业;应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来改造国内的高污染产业和企业、开发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和旅游业;限制引进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或治理困难的项目;禁止引进严重污染环境又无有效治理措施的项目、工艺和设备。
技术进步是实现经济增长和减少碳排放的有效途径。一方面,提高清洁技术、先进技术的自主研发能力,通过自主创新实现能源利用技术的进步,以改善能源利用效率,节约能源,减少CO2排放。另一方面,积极从国外引进先进技术,以实现国内落后工艺技术的升级换代,以“清洁技术”替代“肮脏技术”,实现节能减排。进一步推动经济增长模式由资源消耗的粗放式增长向效率改进的集约式增长转变,实现工业化的“低耗能、低排放”,实现可持续发展。
调整产业结构,化化引资结构。调结构是“十二五”期间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线。调整产业结构就要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尤其是要大力发展环保产业。对那些单位GDP碳排放量大并且碳排放减少速度慢的工业行业,应该限制其发展,对那些碳排放量小并且随着经济增长碳排放减少较快的行业,要鼓励其发展。积极推进产业结构向高级化发展,走低碳工业化道路,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升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从而降低碳排放。利用外资也要紧紧围绕调整结构这一主线。必须扭转引资结构偏向工业的模式,使其与国际特别是发达国家的产业结构相一致。同时应利用FDI改造、提升我国落后的工业部门,加强在基础设施建设上引进外资,要把FDI引入到农业、服务业,加大高新技术产业、环保产业对FDI的引资力度。完善体制政策环境与产业准入政策。强化招商引资的结构导向作用,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外商开发生态农业、林业、服务业、旅游业、基础设施建设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