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大数据技术的不断进步,个人数据的应用越来越普遍,挖掘越来越深入,这使隐私泄露具有范围广、数量大、传播快、集中爆发等特点。单纯的政府监管已经难以为继,需要构建多方利益主体共同参与的社会监管体系,而举报机制是有效手段之一。但是对于个人数据应用的隐私泄露举报机制关注较少,而且也缺乏数学模型证明并比较举报奖励及隐私保护协会组织的作用。因此,本文通过构建博弈模型,分别比较个人和协会组织在有、无举报奖励的情形下实施举报的收益,以及企业的隐私投机水平,为个人数据隐私泄露举报机制设计提供理论指导。
隐私,法律保护,大数据,数据安全
王忠: 王忠:汉族,湖南湘阴人,北京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技术经济。2011年获得天津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任职,后进入清华大学经济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出站后进入北京社会科学院。从事研究工作以来,在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论文十多篇,如《美国网络隐私保护框架的启示》《美国推动大数据技术发展的战略价值及启示》《印度电子信息产业政策研究》等,并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