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中国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房荒以及棘手的房租管制问题,房屋租赁纠纷不断出现。为解决此问题,政府和社会组织采取了诸多措施。天津亦不例外。一方面中央和地方政府通过完善相关立法,逐渐形成了中央行政立法与地方立法相统一的法律体系;另一方面政府和民间社会组织采取了一些解决纠纷的措施和方法。虽然取得了一些积极作用,但由于内在成因复杂,房荒和房租纠纷问题并未得到妥善解决。
城市史,区域经济,发展
尹学梅: 暂无简介
王静: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