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200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同志指出要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2005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又明确提出,鼓励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
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是指在保证住宅和公共建筑功能与舒适度的前提下,在规划、设计、开发、建造、使用、维护全寿命过程中,坚持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到首位,尽量减少能源、土地、水和材料等资源的消耗,并尽可能对资源进行循环利用,充分做到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的住宅和公共建筑。
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必须达到18亿亩,但目前仅有18.51亿亩,1993~2002年城乡建设每年消耗用地658万亩。
在土地利用方面,2002年城乡建设用地总量比1993年增加24.13%,年均增长2.43%。
一些城市在兴建工业项目中大量圈占土地,有的开发项目用于别墅建设和大户型住宅,村镇农民建房分散无序、新旧住宅双重占地现象普遍存在。大广场、宽马路现象仍然存在,有些城市大拆大建,人为地降低了建筑的使用年限,中国建筑短命,让人心痛。
迄今,我国每年约新建20亿平方米建筑,现有的441亿平方米存量建筑,绝大部分属于高耗能建筑,建筑在整个过程中的能耗占用了50%的全部能源。
无锡市根据各级政府要求,2005年初就开始着力推动建筑节能工作,9月25日,市政府办公室以锡政办发〔2005〕127号文件转发了《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新建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从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理、质监及产权监理等各方面为建筑节能把好关。
以示范工程为基础,积极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在示范工程中,应用多种节能技术,如太阳能热水一体化等。
为推动农村节地工作,无锡市建设局开展了农村居住集中工作,截至2005年年底,全市共完成自然村庄拆迁撤并525个,实现了三年内全市1/6的自然村居民并入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目标任务。建议试点探索并由典型示范,同时建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推动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工作。市政府成立以市领导挂帅,建设、经贸、发展和改革、规划、财政、国土、房管、公用、科技等部门参加的本市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推动工作的目标制定、考核和协调工作。市政府出台涵盖建筑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使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建设具备更加完备的法制环境。
无锡市推行节能省地型住宅和公共建筑,与此同时,苏州促进生态节能建筑设计,镇江市按照循环经济理念开发绿色建材,构成了江苏省建筑节能范例的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