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世界贸易体制从“权力导向” 到“规则导向” 的总体发展趋势。GATT/WTO体制从一种以政治手段为主导的松散型“多边协调管辖”模式,逐渐发展为以法律手段为主导的紧密型“多边协调管辖”模式。由于传统国际法体制与国内法体制之间存在着价值功能的脱节,以平等和互惠原则为基础的世界贸易体制无法满足国内法体制的宪政化需要。这决定了世界贸易体制仅在程序领域取得法律化的突破性进展,但在多数的实体领域却不得不继续长期保留以国家间政治协调为主的基本特征。
国际法,法律,研究,中国
陈辉庭: 0 男,副教授,1974年9月生,福建省惠安县人。1997年毕业于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7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经济法、涉外经济法和两岸关系法律问题等。发表《美国反倾销法中的落日复审》《经济全球化对国际法的挑战》等20多篇学术论文,参与编著《国际反倾销法律与实务(WTO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