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长期实行班、排、连、营、团建制,是一种党委领导下的集中统一的军事化管理体制。1978年后,撤销班、排、营建制,开始推行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但连队一直是团场最重要的一级管理单位,在行政上相当于乡级单位,管理的人数以及职责更接近于村。连队内以条田设班,设条田长,主要管理条田的生产。
生产建设兵团,调查报告,新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