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海峡西岸新农村是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政府根据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任务而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建设海峡西岸新农村的根本目的,就是要增强农村自身活力,促进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从根本上改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滞后的状况,使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和提高。要实现这一重大战略目标,需要通过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动力。
当前的农村综合改革,是在农村税费改革进入取消农业税的新阶段之后,为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动力源泉和体制保障的一项重大举措。农村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是继续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统筹推进征地制度和农村金融等方面的改革;其实质是进一步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领域中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某些方面和环节,目标是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形成农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本课题紧紧围绕福建沿海农村综合改革这一主题,在对福州、莆田、泉州、漳州、厦门5个沿海设区市的30个乡镇中的42个村的综合改革情况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重点研究了福建沿海地区乡镇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和农村义务教育体制改革等问题,通过分析改革背景、探索问题和成因,提出进一步深化福建沿海农村综合改革的思路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