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理论最早起源于熊彼特(1990)1912年提出的经济发展理论,之后在西方经济学界特别是在发展经济学、企业管理学和经济周期理论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和完善。创新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主要是在20世纪70年代以后开始的。在中国,关于金融创新的研究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最初主要是介绍西方的有关理论和经验,近年来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育又集中到有关金融衍生品等最新金融产品与交易的发展方面。用广义的创新理论系统分析中国金融领域问题的文献(李健,1998)并不很多,用这一理论来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问题的研究更为少见。
近年来,有关中国农村金融问题的研究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但到目前为止,主要的研究领域集中在有关体制改革、支农服务,以及金融风险等具体事务和农民需求等特定方面,这些研究对于我们理解单个方面的问题比较有益,但是仍然难以全面系统地解释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中的许多问题,比如如何及时有效地更新金融产品和应用新的技术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各种需求,农村金融如何应对竞争、合理定位和开展特色服务,如何克服农村金融市场发育迟缓、缺乏活力的弊病,以及怎样才能真正提高农村金融机构的竞争和生存能力,等等。本文采用创新理论来分析中国农村金融问题,主要是因为创新是金融市场发育中的最基本力量。从金融创新的角度来分析农村金融问题,可能有助于理解农村金融市场发育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至少也能为进一步的研究开拓一点思路。
需要指出的是,在我国农村金融面临改革开放和从计划向市场体制转变的形势下,作为一种政策性探讨和分析,本文不打算分析某一项创新的阶段和过程,譬如发明——模仿——推广的过程,也不打算分析某一项创新的具体成本和收益。本文将注重金融创新的动力,包括来自需求的诱致作用、银行家精神的发挥、金融创新的产业动因,金融创新的方向和次序,以及影响金融创新的环境和条件等较为宏观层面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