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与承包经营权,土地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土地征用制度等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进行了系统深刻的剖析,揭示了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集体土地使用权及承包经营权制度、土地限定物权制度、土地征用制度的创设由来、结构缺陷、绩效损失。尤其通过设计经济模型和统计分析,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制度及其相关制度缺陷对农民分成收益的扰动程度进行了深入分析,较为透彻地揭示了农民对既定土地制度所支付的“使用费用”过重的根源及其本质。从而提供人们按照制度安排的“路径理论”进行审视思考,努力寻找农民土地权利制度创新的最佳“路径”。
徐汉明: 徐汉明,1951年10月生,湖北鄂州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兼职教授、研究员,法学硕士、经济学博士。国际检察官协会会员;中国刑法学会理事;湖北省检察官协会副会长、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省刑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省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会长、省行为法学会副会长、省民法学会名誉副会长。多年来致力于法学、检察学研究,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论文100余篇;近5年着重进行现代物权与产权制度、宏观经济政策、土地权利改革等产权理论与实务研究,取得《现代物权与产权制度改革》、《我国扩张性宏观政策的理论透视》、《论中国农业发展的土地持有产权机制创新》、《中国农民土地持有产权制度研究》等一批研究成果;主编《热点·难点·重点》(专题调查理论研究文集之一、之二),出版《经济犯罪新论》(合著)、《刑法新罪名通论》(合编著)、《诉讼检察监督效力研究》(合著)、《现代物权与产权制度改革》等4部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