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国家签订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进入了实质性阶段。《框架协议》确定了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中的01~08章产品关税削减模式。2004年11月底,中国与东盟再次签订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和《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争端解决机制协议》,这两个协议的签署,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计划全面启动,也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全面拉开帷幕。
农村经济,城乡协调发展,中国
李众敏: 暂无简介
唐忠: 暂无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