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信息公开是确保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也是保障我国公民监督权和自由权的基本前提。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2014年初以来,各级政府逐步建立起权力清单制度,确保行政审批事项一律向社会公开,推动我国公民监督权和自由权的实现。不过,权力清单制度要切实、有效地发挥其功能,仍存在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人权,研究报告,中国,2015
刘明: 刘明,博士,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人权理论、人权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