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洗钱罪的未完成形态,具体包括洗钱罪未完成形态的概述、洗钱罪的犯罪预备、洗钱罪的犯罪未遂、洗钱罪的犯罪中止。
洗钱犯罪,反洗钱,金融立法
刘飞: 1968年生,吉林省人。1999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2004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教于大连大学法学系,曾经在《行政与法》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10余篇,参编《环境法学》等大学教材多部,主要研究方向为金融刑法和金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