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郊村常常面临着极为复杂的局面,大城市与乡村“结合”的特点,使得这里成为各种人和物汇集的场所。这里人员混杂,彼此之间不熟悉,违法、违纪、犯罪的人可以利用这一“天然掩护”进行危害社会治安的活动。同时,由于这里的农民真正务农的已经很少,可以说这里是工农兵学商三百六十行俱全,条条、块块多,情况复杂,管理混乱。面对如此复杂多样的问题,显然不能仅仅依靠城郊村自身来加以解决。为此,在城郊村治理过程中,政府应该发挥其重要作用,当地政府部门要与城郊村的基层组织协调好关系,共同处理所遇到的难题。
我们在调查过程中,城郊村的村委会和村党支部表达了渴望得到地方政府部门帮助的愿望,希望能在与政府部门进行良好沟通的基础上,寻求解决各类问题的双赢方案。比如,流动人口的管理问题,许多人虽然租住在城郊村中,但他们并不在这里工作,早出晚归的,很难与他们见到面。城郊村的管理者也想对这些人员进行管理,但房屋出租户出于利益的考虑,不愿意向村委会汇报。而村委会也没有相应的规定对他们的私自出租行为进行制裁。如果地方政府出面,制定一些具有可操作性的流动人口管理法规,并对村委会作用以法规的形式确定下来,许多问题就会容易解决一些。
综合治理是许多研究者提出的解决城郊村问题的对策。所谓综合治理就是要发挥好政府部门的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实行公安、司法、工商等职能部门与当地居民密切配合,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综合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手段,防范各类社会问题的发生,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从目前情况来看,城郊村的综合治理工作亟待进一步深化,需要不断凸显政府部门在城郊村治理中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