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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型城市结构调整与产业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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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50多年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东北地区以鞍山、抚顺、本溪、阜新、大庆、珲春等为代表的资源型城市发挥了功不可没的巨大作用。这些城市大多是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它们不仅为国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大量的石油、煤炭、铜、钢铁、水电、木材等重要的生产原料,为国家贡献了巨大的利润和税金,而且对带动地区和全国的经济社会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东北地区为国家经济建设累计提供了50亿吨煤炭、20亿吨原油、10多亿立方米的木材(金凤君、陆大道,2004)。截至目前,东北共有矿业城市(城镇)37座、森林城市17座。但是随着资源的枯竭,受资源型城市“建设—繁荣—衰退—转型振兴(或消亡)”发展规律的作用,以及中国加入WTO、开放性资源经济体系逐步形成,加之这些城市传统观念、体制和机制所形成的固有矛盾,许多资源型城市陷入困境。国内外的实践表明,资源型城市要摆脱困境,实现可持续发展,除转型之外,别无他途。

当前,中央正在实施的振兴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战略,既是东北地区自身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也是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加快调整和改造,其中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就是要支持以资源开采为主的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产业,这是党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着眼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针对东北资源型城市存在的问题的严重性以及产业转型的紧迫性,我们对东北三省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对鞍山、阜新、大庆、鹤岗、伊春等城市进行了重点调查,以煤炭、石油、钢铁、森林等资源型城市为重点,探讨资源型城市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目标、方向、任务和战略重点,提出国家对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的援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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