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东北地区正处于国有企业改造和制度创新的重要机遇期。中央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现代化建设全局出发,做出了加快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的战略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关于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以及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的论述,为东北地区深化国企改革提供了更有利的政策环境。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造和制度创新的配套条件更加完善,职工对企业改革的心理承受能力明显提高。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东部地区要在优化经济结构、深化体制改革、转变增长方式等方面走在前面。国家相继出台了加大国有骨干企业重大项目的资本金投入、增值税转型试点、对具备条件的矿山和油田适当降低资源税额标准等支持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的优惠政策。东北中央企业改组改造步伐明显加快,中央企业与地方企业之间的产权置换工作即将展开。这不仅为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造和制度创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且给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造和发展带来了难得的政策机遇。
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造和制度创新是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一个带有根本性、全局性和挑战性的战略问题。本章在系统分析东北地区国有企业现状和面临的问题的基础上,围绕提高国有经济整体素质和控制力,增强行业骨干企业国际竞争力,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提出了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造和制度创新的思路和配套政策建议。我们认为,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造和制度创新,在宏观层面上,是全面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国有产权配置,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产权交易机制,改善各种经济成份发展的政策环境;在微观层面上,是全面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治理结构,理顺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