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现代服务贸易重要组成部分的金融服务业的开放,一直是中国入世谈判的焦点之一。为了尽早加入世贸组织,我国在逐步加快开放服务贸易(包括金融服务贸易)的步伐,有选择性地允许国外的金融服务企业进入。这些外资金融机构主要集中在银行业和保险业。因此,商业银行类金融企业是金融服务贸易谈判的主要对象。与国际上的先进国家相比,我国的金融业在金融体制、金融机构设置等方面都还十分落后,比较明显的如激励机制不健全,内控制度建设处于较低水平,监管体系也不健全等。在1999年11月中旬达成的中美入世协议中,中国政府同意在加入WTO后,加入以促进成员国相关服务贸易市场的完全开放为主旨的《基本通讯与金融服务协议》,这对于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将会有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