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宏观政策。而把它简单理解为通过行政手段在大型国企中混入私有资本的概念(以下简称 “资本混合型企业”)不仅张冠李戴,而且这种概念本身存在诸多科学性问题。本文共分三个部分,首先从企业性质看 “资本混合型企业” 的决策科学性;接着从企业目的看 “资本混合型企业” 的决策科学性;最后得出结论,“资本混合型企业” 不是中国国企改革的科学方法。
经济学,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西方经济理论,世界经济问题,经济改革,文集
龙斧: 龙斧,美国Syracuse大学Maxwell研究院和Whitman商学院双向领域博士,武汉大学战略决策研究中心主任、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决策科学性。
陈硕颖: 陈硕颖,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本文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