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0年美国《谢尔曼法》的制定标志着世界反垄断立法的开始。随后德国、日本等国家也出台了相应的反垄断法。中国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后,也加强了反垄断法的研究,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步伐的加快,一些新的问题亟待由反垄断法来解决,几年来中国的反垄断立法也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中国当前仍然是一个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国家,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垄断法不同,中国反垄断法不仅要维护市场竞争,更准确地讲,还必须肩负建立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的使命。本文对政府职能在反垄断法实施中的定位进行了探讨。
经济全球化,竞争法,新发展,国际学术会议
黄勇: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