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成员国的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体制各有不同,这与每个国家的历史文化和国情等情况的相异性有关。每个国家都强调自己国家所采取的法律机制的长处,也都摆出自己所面临的问题。同时也都强调必须遵守欧盟的一些规则或指令。如法国和德国,同属欧盟的主要国家,他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都设有联邦专门法院,由专门法官审判知识产权案件。在法国,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制裁主要通过司法程序,行政机关对此无权过问。
对外贸易,中外关系,欧洲
黄辉: 清华大学工学学士、法学学士、法学硕士,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